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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時間:2020-07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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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自然聲-響度(對于自然聲演出,足夠的響度是 基本的要求;廳堂越大,音質的主觀評價越受響度大小的影響;清晰度、豐滿度、空間感);
2.混響時間;
3.聲擴散;
4.聲場分布(均勻度,避免廳內各處響度差別過大,或死角;Δp(分貝)不均勻度值;指標:無樓座的廳堂:在125-4000Hz覆蓋頻率范圍內:小于6分貝;有樓座的廳堂:在125-4000Hz覆蓋頻率范圍內:小于8分貝);
5.頻率響應(指聽眾席某一座位上,接受到的各個頻率聲壓級的均衡程度,關系到聽聞的純真度。指標為:63-8000的覆蓋范圍內各頻率的聲壓級差小于等于10分貝);
6.早期反射聲和聲能比(明晰度)(早期反射聲作用:提高直達聲的強度和親切感,側向反射聲可以增強空間感);
7.允許噪聲級(對語言和音樂的聽聞有很大的掩蔽作用,特別是低頻噪聲;不同音樂建筑對噪聲的要求不一樣;標準較高,音樂廳、歌劇院和音樂錄音棚;其次,音樂演奏廳為主的多功能大廳;稍低,排練廳、琴房、音樂教室(一般允許噪聲級25分貝);8.沒有音質缺陷(音質缺陷與聲擴散、均勻聲場是對立關系)。